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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教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5-30 00:00:00  发布人:rwszjd  浏览量:454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加快学校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立项一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教科研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1.质量工程项目 
围绕专业(群)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师团队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专项、社会服务专项、人文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立项50个左右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教科研项目 
围绕高职院校“三教”改革、“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课程思政建设、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与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等方面,立项30个左右校级教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凡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2.质量工程项目必须以团队名义申报,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鼓励校企合作组建申报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项目周期为1-2年;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参与申报不做限制。 
3.教科研项目不限于团队申报,亦可以个人名义申报;若以团队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周期为1年;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参与申报不做限制。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均可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书。 
2.部门初审。申报个人或团队所在部门,应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必要时提出修改建议,审定后签署意见。 
3.学校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分类评审并确定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 
联 系 人:韩  霜(教科处) 
     陈雅雯(教科处) 
联系电话:0898-65381273 
电子信箱:2848782195@qq.com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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