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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日期:2019-07-03 15:50:0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762

关于开展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宄基地第二次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社科研究基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4 · 13 ” 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按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琼社科[ 2014] 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6月中下旬开展研究基地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评估范围

20181231日前批复共建的27家研究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检查评估目标

检查评估是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机制,目的是通过检查评估,全面掌握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情况士工作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研究基地承建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和研究基地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加强建设管理, 更好地引导研究基地在规范学术研究、 推出创新成果、加强学术交流、培养创新团队、带动学科建设、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和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检查评估原则

检查评估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标准公开、程序透明、以评促建的原则,通过基地自评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检查评估内容

检查评估研究基地近2年来(20176月至20196 月)独立开展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和绩效。

1 .研究基地落实建设目标任务的情况,特别是出成果、出人才、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等情况。

2,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管理、硬件设施等方面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研究基地的经费投入与经费使用情况。

4.研究基地主任、常务副主任的管理工作绩效。

5.研究基地开展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各研究基地对上述所有检查评估内容要客观如实反映,尽可能加以细化量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开展的与基地建设无关的工作及成果不纳入检查评估内容。

五、检查评估办法

依照《管理办法》规定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见附件2)的要求,分自查评估和专家组实地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 .研究基地对照检查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自查评估,并量化打分,形成自查报告。将纸质版(一式5份)加盖公章后于检查当天交专家评估组。电子版请于620日前发来邮箱lyqch6420@163como

2,专家评估组根据基地工作汇报和实地考察,按照《指标体系》的评价指标进行评分。评价指标分为投入与建设基础指标(25分)、成果与社会影响指标(55分)、发展与管理制度指标(30分)、学科建设与影响指标(10分)四大类,总分为120分。评估结果分为4个等级,其中平均分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90100分为良好,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位专家组成员以记名方式对研究基地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分,累计后的平均分为研究基地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给出评估等级建议。专家组成员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实行回避原则,不参与所在单位研究基地的检查评估打分。

3.省社科联对专家组检查评估打分及等级建议进行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查评估结果。

不、评估结果运用

对检查评估等级为优秀" 的研究基地在基地课题立项、学术活动开展、人才阢伍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授予重点示范基地" 称号 ; 对检查评估等级为良好、 合格的研究基地 , 建议加强建设管理 , 朝着优秀的方向努力 ; 对检查评估等级不合格的研究基地 , 要求限期 1 年整改 , 整改后检查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共建资格。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评估工作,督导科研管理部门会同研究基地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积极配合完成好检查评估工作。

联系人:李亚琼 电话:65336659

通讯地址:海口市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楼 610室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附:I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览表(列入讠范围)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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